5月26日,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召开。会议隆重表彰了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市、先进单位、平安市、平安县(市、区)、平安单位和公众安全感满意县。我市再次荣膺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。这是我市自1993年以来第15次获此殊荣,并首次被评为全省平安市。我市分宜县、渝水区被评为平安县(区)。 过去的一年,我市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紧紧围绕发展大局,牢牢把握稳定主题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以深化“平安新余”建设为载体,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,以加强社会管理为重点,大力推进政法综治各项工作,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,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及城乡治安秩序平稳,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。 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,我市坚持把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工作举措落实在基层,抓牢抓实综治各项基础工作。各地、各部门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放在基层,充分发挥市、县(区)乡、村、组五级网络的作用,深入开展“两个排查”专项行动,狠抓医患纠纷、交通事故纠纷等“急、大、难”矛盾纠纷处置,使一大批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,消除在萌芽状态。全力推进严打整治斗争,深入开展打黑除恶、打盗抢追逃犯、反盗窃等专项行动,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主动进攻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,全年刑事发案同比下降5.9%, “两抢一盗”案件同比下降9.2%,公众安全感同比上升了4个百分点。着力抓好以3111工程为龙头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精心构建以报警与监控系统为主导的快速反应勤务机制,推动技防网络不断延伸,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技防建设全覆盖。通过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,组建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等形式,全面推进群防群治工作,进一步夯实了防控基础。大力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,完善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综治组织机构,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、人民法庭、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,有效整合基层政法综治力量,极大地提升了基础防控能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