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江网九江讯 孔祥勇 报道“为切实履行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,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创建最优发展环境,根据九江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》市物价局将通过6项具体举措,整治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。 这6项具体措施是,一、坚决查处经营者相互串通,通过操纵市场价格,捏造、散步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各种价格欺诈、价格歧视、非法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。二、在全市各大商品市场、医疗、通信、教育、旅游景区等行业,开展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检查,查处各种价外加价或价外收费行为。三、对与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密切联系的商品价格进行重点检查,监测和巡查,督查落实强农惠农价格政策,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,引导群众合理消费,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。四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《收费许可证》制度,对近期中央和省公布取消和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落实,对行业协会、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重点检查,对教育、医疗和有关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检查。五、保持价格举报电话“12358”24小时畅通,认真受理各类价格问题的投诉和咨询,严格执行九价检字(2009)1号《九江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(试行)》,处理各种价格违法违纪行为。六、继续在全市医疗、通信、旅游、宾馆、餐饮、商贸流通等行业开展市级“AA”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,争创省级“AAA”价格诚信单位,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,诚信经营,营造公开、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。 |